《学习时报》刊发翁杰明署名文章: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资国企领域发生深刻变革
2023-02-16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6月亲自主持中央深改委会议审定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并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近年来党和国家着力推动的标志性重大工作。三年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国有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完成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要目标任务,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推动国资国企领域发生了全局性根本性转折性变化。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集团公司及其重要子企业已全面制定并落实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更加清晰,推动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董事会建设制度体系,全国各层级3.8万户国有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达99.9%,董事会职权分层分类落实,董事会运作逐步规范高效,更好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中央企业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户数占比均超过97%,普遍健全授权后的定期跟踪、评估调整机制,有效保障了经理层依法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在完成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公司制改制基础上,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的1.5万户、地方政府管理的15万户国有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国有企业有限责任的法律基础进一步夯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广更深落实落细,推动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成为治理效能,成功探索形成了国有企业治理的中国方案。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实现整体性优化
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一批重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成功实施,先后完成中国电科与中国普天、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鞍钢与本钢等4组7家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新组建和接收中国星网、中国稀土集团等8家中央企业,推动电力、检验检测、医疗等领域30余个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项目,全国省属国有企业116组347家实施重组,开展专业化整合2150次。中央企业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领域营业收入占比超70%,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有效巩固。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步伐加快,先后分两批遴选16家“链长”企业,主动在重要行业、关键领域进行布局,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三年来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投资增速超过20%,营业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推进瘦身健体、突出主责主业成效显著,“两非”(非主业、非优势)、“两资”(低效、无效资产)清退既定任务基本完成,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3066.5亿元,增值234.1亿元,中央企业从事主业的户数占比达到93%。全面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压减”工作大力推进,中央企业存量法人户数压减44%,管理层级大多数控制在四级(含)以内。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扫尾,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1500万户“三供一业”分离,1900个教育机构、2525个医疗机构深化改革,173.2万名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和2027万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完成比例均达到99.6%以上,历史性地解决了长期以来社企不分的难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创造了更好条件。通过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国有企业战略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创新激励政策“能给尽给、应给尽给”,实施科技研发投入在业绩考核中全部视同利润加回、重点核心研发团队工资总额单列等政策,加大对国企科技创新支持,全面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推行“揭榜挂帅”“赛马”机制,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潜能有效激发。研发投入强度进一步加大,中央企业2022年研发投入经费超1万亿元,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3%,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5.6%。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遴选首批29户“重点支持类”原创技术策源地企业先行先试,推动中央企业成为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的重要策源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实施“央企攻坚工程”一期并圆满收官,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科改示范行动”成效显著,与2019年相比,2021年209户“科改示范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提高了6.5个百分点,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增长了69.5%,2022年“科改示范企业”扩围至440户。三年行动期间,国有企业在航天、深海、能源、交通、国防军工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一系列“上天入地”的国之重器彰显了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力军地位,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重要支撑。
市场化经营机制取得大范围深层次突破
坚持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作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在各级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与2020年底相比,开展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各级子企业比例从23%左右提升至99.6%以上,覆盖全国超8万户企业、22万人,形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市场化用工机制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新进员工公开招聘比例由2020年底的88.9%、87.6%均提升到99.9%以上,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的管理人员比例分别由2.5%、1.9%提升到5.7%、4.5%,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分别提升至57%、56.3%。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持续优化,灵活运用股权、分红、跟投等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中已开展中长期激励的比例分别达到94%、88.8%,惠及超49万名国企骨干员工。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深度转换,7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有外部投资者派出的董事,2020年以来累计推动92户国有股权超过50%的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85.7%的重要领域混改试点企业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平均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6%,其中45.7%的试点企业引资后净利润率提升超过2个百分点。“双百行动”打造了一批改革先锋,2021年400余户“双百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27.15万元/人。上海、深圳、沈阳、杭州、武汉、西安开展“区域性综改试验”,形成了一批国资国企区域综合改革发展典型。通过实施三年行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广泛建立,推动广大国有企业形成了多劳多得、争先创优、有为才有位的浓厚竞争氛围,许多传统老国企焕发了新气象,一大批活力迸发、动力充足的现代新型国企正在形成。
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更加健全
在坚持和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上持续探索创新,推进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加快形成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国资监管新模式。国资监管职能体系更加完善,强化各级国资委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位一体”职能配置。国资监管效能切实增强,建立“一利五率”(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资产负债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统筹稳增长、抓改革、强创新、促发展、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强化全方位全过程体系化监管。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在中央企业试行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深化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组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国家管网集团,电力油气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果。中央企业5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家资本运营公司在支持国资国企重大改革落地、促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快构建,建立中央、省、市三级国资监管机构联动工作机制,建成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提升至99%。五年来中央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债券违约事件,一批高负债企业负债率回归合理水平,一批高风险业务得到有效清理,国资监管效能和防风险能力有效提升。实践证明,我国国资监管模式是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党的全面领导体制、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
改革抓落实工作机制扎实有效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要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形成一套具有鲜明国企改革特点的抓落实工作机制。实施军令状制度,落实各部门、各地区、各国有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军中无戏言”,各地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推动三年行动各项举措精准落地。坚持系统化推进,按照“一个抓手、四个切口”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各改革主体之间、政策措施之间、改革成效之间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建立清单化举措,细化制定改革任务台账,各有关部门、地方、中央企业分别形成337项、3266项、13258项任务举措,成为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实行穿透式操作,召开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一月一主题”召开17次专题推进会(月例会),通报进展、推广经验、专题部署重点难点任务,会议以视频形式直达二三级子企业,一次视频会最多覆盖2000多个分会场30000余人参加,实现“一竿子插到底”。开展定量化督办,建立在线督办系统,首次实现对中央企业126个指标、地方113个指标的定量化采集和监测。对改革进度慢、效果差的43户中央企业和15个地方印发督办函,对15户中央企业和9个地方开展三年行动专项督查,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重点改革任务开展随机抽查,量化开展三年行动中央企业考核和地方国企评估。注重典型性推广,通过“学先进、抓落实、促改革”行动、月度例会发言交流、三年行动简报等多种形式搭建改革经验交流平台,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改革典型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国有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其突出特点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深入推进激励、责任、竞争、创新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既坚持中国特色又参照国际经验,既注重顶层设计又鼓励基层创新,既以钉钉子精神行动又润物细无声,推动一系列重大举措平稳落地见效,力求制度健全、行动到位、效果显著。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较2020年分别增长18.7%、26.3%,2022年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年化全员劳动生产率较三年行动之初增长32.5%。三年行动有力推动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功能作用提升,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战略支撑作用,在世纪疫情严重冲击、经济环境急剧变化、生产经营经受多重考验的严峻形势下,国有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应对通胀稳定物价、保障能源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对近80万名国资国企职工开展的不记名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0%的调查对象认同三年行动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改革意识、创新理念、精神面貌和干事创业热情。
国企改革永远在路上。虽然三年行动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迈向新征程,深化国企改革要着力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长效化制度化,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要着力增强核心功能,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更高质量效益和更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引导行业领军企业加快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