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公告
2026-09-01
沈阳近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委托,对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编号:LZ(P)2026-0010)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二、报名
1.条 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9月10日8:30—16:00(工作日)
3.地 点: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辽宁近海控股集团5楼(实业集团)
4.方 式:现场报名
5.携带材料:现场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现场报名。项目报名时间内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及沈阳近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证金
1.金 额:30000元
2.缴纳方式:公对公转账、手机网上银行转账等
3.账户信息:
账 户 名:沈阳近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辽中支行
账 号:0338 9101 0200 0015 187
4.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16:00
5.注意事项:
(1)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
(2)转账备注:标的名称+保证金
(3)参与报名人的名称,必须与缴款账户名称一致。
6.退 还:
(1)承租人的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竞租成功者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竞 价
1.时 间:待定(电话通知)
2.地 点: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3竞价厅
3.方 式:现场举牌竞价,出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最高的报价人即为承租人,请竞价人谨慎考虑,慎重竞价。
五、成 交
签订合同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成交合同》,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标的交割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合同内容请咨询出租人。
六、服务费
1.服务费:
(1)公告期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出租底价直接签约,出租人缴纳推广服务费3,000.00元。
(2)公告期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经竞价程序,承租人缴纳成交额的4%。
2.缴纳方向:沈阳近海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七、违 约
承租人不签订《成交合同》的,视为承租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特别声明:
1.标的资产存在被占用情况,范围及清场难度均不确定;意向报名方递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充分知悉被占用现状及风险并同意按标的物现状交付。
2.标的场地内设有的地上建(构)筑物(含附着设施等不属于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如需使用则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成交后,前述地上物的确认、搬迁、拆除、补偿、清场等全部事宜,均由竞得后的承租方自行负责处理,转让方不承担搬迁、拆除及任何补偿责任。意向报名方需自行完成尽职调查,充分评估相关成本与风险。若竞得方未能就地上物处置与原承租人达成一致,导致本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解除的,全部解约责任、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3.报名人应阅读并确认本提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完整知晓并认可标的现状、瑕疵风险、税费、清腾限制或有纠纷及潜在瑕疵等全部内容。
4.标的所涉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全部历史欠缴费用,由意向报名方自行核查核实。竞得后,所有历史欠缴费用(含滞纳金、违约金等)及土地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5.报名人有权查验实物现状,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报名人不得以标的物的任何状况为由退回该标的。
6.出租人与沈阳近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九、咨 询
出租人:沈阳近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沈阳近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40374097
沈阳近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日